宾川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检察公益诉讼护航安全生产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大理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要求,于2026年5月组织开展燃气安全领域法律监督工作。
针对监督发现有关餐饮经营场所不规范使用燃气的安全隐患问题,5月13日下午,宾川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公安、住建、商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消防救援、金牛镇人民政府等部门以及宾川县华源燃气有限公司、宾川县恒泰燃气有限公司相关负责同志召开“深化府检联动 共筑燃气安全”座谈会,并邀请县人大代表参加。

会上,检察官全面通报了开展涉餐饮业燃气安全公益诉讼调查情况。针对发现的燃气安全隐患、行政机关监管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参会人员对照各自领域职能职责,围绕如何整改隐患、更好履行燃气安全管理职责、提升全县燃气安全治理水平等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重点就深化“府检联动”强化部门协同、凝聚监督合力、破解当前燃气安全管理中的难点堵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并达成共识,要求要强化行政监管职责、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府检联动”坚决守住燃气安全底线,坚决筑牢燃气安全防线。
下一步,宾川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督促之诉”、“协同之诉”的制度优势,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抓前端、治未病”的预防性功能,认真落实党委政府部署要求,通过完善信息通报、线索移送、数据共享等机制,对燃气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全链条监督,并持续跟进监督整改情况。切实提升全县燃气安全监督管理效能,以更优的检察服务促进宾川安全生产和高质量发展。
法条链接: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能够对由于气体泄露发生的燃烧、爆炸、中毒等事故进行安全检测及报警,是保证城市安全生产运行的一道重要防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