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化“利剑护蕾·强基”专项行动,结合州检察院、州民政局、州妇女联合会、州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大理州事实无人监护未成年人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前期大量排查准备基础上,6月3日,宾川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民政局、县妇女联合会、县残疾人联合会召开宾川县事实无人监护未成年人保护专项行动协调会。

会上,宾川县人民检察院邓杨军副检察长通报前期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县检察院、县民政局、县妇女联合会、县残疾人联合会前期对宾川县事实无人监护未成年人摸底排查情况,就是否属于事实无人监护未成年人、是否需要纳入重点包保管控范围逐一分析研判、数据比对,精准识别需纳入重点保护的包保名单,明确结对帮扶举措。参会人员分别汇报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扛牢工作责任,强化协调联动,认真履职当担,以“摸排-认定-帮扶-回访”全流程工作机制,主动服务、精准帮扶、暖心关怀,推动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通过持续做实兜底保障服务,用心用情守护特殊未成年人温暖成长,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