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宾川县院坚持以公益诉讼检察护航县域社会治理,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定领域,扎实推进公益诉讼攻坚行动。专项监督开展三年间,累计摸排公益损害线索118条,制发检察建议15份,开展诉前磋商36次,提起民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3件、行政公益诉讼1件,先后有9件获评云南省检察机关高质效案件。

守护绿水青山,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紧扣林草资源、河湖流域、固废污染、大气土壤治理,落实 “林长+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机制,针对非法占用林地、乱砍滥伐、河道侵占、垃圾乱堆、污水直排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办理涉林、矿产、水土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件,通过办案督促行政主管部门清理河道35公里、清理固体废物500余吨,督促侵权人修复损毁林地32亩,补种树木1万余株,完善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损害赔偿衔接机制,督促相关责任人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27万元。加强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建立《金沙江流域(宾川、永胜段)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意见》,办理的金沙江沿岸生态环境保护案获评云南省河长办、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典型案例;跨区域工作经验做法,被云南水利厅作为工作经验交流刊载。办理的3件非法捕捞水产品公益诉讼案,督促行为人在金沙江进行增殖放流鲤鱼鱼苗5万余尾。实现 “谁破坏、谁修复、谁赔偿”,破解 “只判刑、不修复、不赔偿” 难题。

聚焦食品药品,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围绕群众身边公益损害,紧盯食品药品安全民生领域开展专项监督,以公益诉讼监督推动监管效能提升。办理涉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2件,督促行为人缴纳惩罚性赔偿金28万元,坚决捍卫食品药品安全底线。针对外卖餐饮、农贸市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督促市管部门清理无效链接及重复网站网店217个,县内1877个网络经营主体在网页完整的公示资质信息,检查辖区食品经营主体382家,立案查处26起,罚款15.7万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培训2期100余人。构建“检察监督+行政监管”双向发力,建立《宾川县人民检察院、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聚焦“二次供水”,守护居民用水安全。县内7家二次供水单位长期未对水箱进行清洗、水质进行检测、从事供水的人员未取得健康证、供水设施损坏,涉及15个居民小区1.2万户约4.8万居民,推动消除饮水安全隐患,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向7家单位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组织7家单位共计20人参加二次供水卫生管理专项培训,15个小区办理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及水质检测,及时消除了公共卫生安全隐患,切实保障数万户居民的饮用水安全。
坚持治罪与治理并举,实现 “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构建“府检联动”,跳出就案办案,注重个案背后类案治理。针对办案发现的税务监管、林业资源监管治理存在诸多短板弱项,涉税、涉林违法案件多发问题,通过向主管单位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建章立制。
下一步,宾川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聚焦县域重点,继续深耕生态环境、食药安全、文物保护、民生保障等传统领域,提升办案质效。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凝聚保护合力,深化“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同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深入开展“公益诉讼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构建全社会共同保护公共利益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