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生态环境法典》、第十六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及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筑牢金沙江流域生态安全屏障,10月23日,宾川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永胜县人民检察院开展金沙江流域(宾川、永胜段)生态环境联合巡查执法检查,邀请宾川县河长办参加。

在宾川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海斌,永胜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和明带领下,宾川县河长办杨雪琴副主任及两院相关检察人员先后深入皮厂渡口、么下码头等地,聚焦金沙江流域妨碍河道行洪、非法采矿、入河口排污、破坏水生态、“十年禁渔”等问题进行巡查检查。

金沙江是中国长江的上游,穿行于川、藏、滇三省区之间,流经宾川县境内28公里,为大理州宾川县和丽江市永胜县共管流域,起点位于钟英乡皮厂村委会皮厂渡口,终点位于平川镇朱苦拉村委会金沙江与鱼泡江交汇口。宾川段主要流经钟英乡,沿途有皮厂河、盘口箐河、朵背箐河与之交汇,涉及唐古地、皮厂、芝麻登3个村委会,建有鲁地拉水电站1座。

2021年6月,通过宾川、永胜两县检察院跨区域协作,办理位于永胜县鲁地拉镇米汤村委会米汤地村金沙江边露天垃圾填埋场整治案,获评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跨区域工作经验做法被云南水利厅刊载。两院建立《金沙江流域(宾川、永胜段)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意见》,有效破解跨界流域“看得见管不了、管得着看不见”的治理痛点。五年来,两地检察院深化协作机制并付诸实践,解决涉及河岸垃圾清理、非法捕捞、江边道路施工等环境问题5个,形成了金沙江流域司法保护的强大合力。
联合巡查检查结束,双方召开了座谈会,就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问题管控经验、四大检察融合履职等充分开展交流,互相取长补短,巩固拓展优势、破除瓶颈制约、形成共治合力。
下一步,为破解金沙江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监管壁垒、执法衔接不畅、治理碎片化等难题,两院将对建立的《金沙江流域(宾川、永胜段)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四大检察”协同履职效能,积极利用协作机制的优势,共同强巡查、抓整治、实现全流域治理,筑牢金沙江流域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