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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6-03-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县十八届人大五次

会议文件(十九)

宾川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2月27日在宾川县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罗海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县委和州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和县政协民主监督下,认真落实县委十三届八次、九次全会部署和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围绕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更加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919件,5件获评全省典型案例,8件获评高质效案件,7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

一、聚焦发展大局,以检察履职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在社会更加有序、治理更加有效、人民更加满意上持续用力。坚持严的震慑毫不动摇,全年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07件129人,提起公诉393件483人。起诉故意杀人、放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20件23人;起诉盗抢骗、涉枪涉爆、毒品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57件71人;依法打击偷越国(边)境等跨境违法犯罪,起诉3件5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主动请示报告重大敏感案件17件次,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形成惩治合力防范化解案事件风险。全年各类刑事案件追赃挽损69.52万元,盗抢骗、涉枪涉爆涉毒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犯罪人数同比下降29.7%,团伙犯罪人数同比下降50.5%。

宽严相济推进社会治理。主动适应犯罪治理新形势和犯罪结构变化,依法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85.34%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一审服判率97.33%。因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作出不起诉决定66人,建议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轻微犯罪占判决总人数93.63%。推动案件繁简分流、轻重有别,持续加强醉驾、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盗窃等常见多发犯罪治理,起诉251件280人,受理后30日内办结占比40.86%,司法办案不断提质增效。将“12309”检察服务窗口前移,积极融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协同联动化解矛盾纠纷10件。结合办案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份,制发《风险提示函》11份,以高质效监督办案有力促进堵漏建制,推进源头治理。

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落实办案全过程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受理群众信访案件21件,同比下降52%,其中涉法涉诉信访18件,同比下降48.9%,全年无涉检信访情况。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和矛盾风险精细化源头攻坚行动,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5件,全覆盖排查风险案件12件,全流程化解12件。转理念、变方式,持续提升公开听证规范化建设,召开检察听证32件次,在办案中实质化解“骨头案”7件,最大程度实现化解矛盾、减少对抗,将公正司法作为矛盾风险化解的根本措施。依托“府检联动”机制,合力稳控化解了一批重大疑难风险案件,依法办案取得良好质效,1件入选全省控告申诉检察典型案例。

二、聚焦中心任务,以检察担当服务高质量发展

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增强服务发展实效。

强化绿色发展法治保障。积极践行“两山”理念,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5件8人,办理公益诉讼8件。督促修复受损林地、清理河道和固体废弃物,督促追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7.9万元,努力实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相统一。健全完善“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提升与行政机关共建共治共享能力,针对杨柳村高山草甸保护监管缺位,游客直接在草地上烧烤、车辆碾压草甸等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积极开展监督磋商,推动建立高山草甸保护管理制度,护航“甜蜜生活在宾川”文旅品牌。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审查起诉涉税、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9件24人。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依托主题党日、检察官挂钩联系企业等机制深化提升“检护果香”工作品牌,选送的《果香检察路 红心映碧枝》微视频荣获大理州庆祝建党104周年微视频大赛优秀奖。结合办理系列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针对涉税违法犯罪特点、行业管理风险漏洞进行分析,联动税务机关、行业主管部门推动源头治理,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审查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2件8人、非法采矿1件2人,守牢耕地红线。联合开展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查处违法销售化肥、农药、种子行政案件8件,服务保障农业发展。调查走访“滇西抗战”等文物遗址,协同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州城钟鼓楼、南薰桥、红军长征过宾川等文物和遗址遗迹保护,治理保护古树名木,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隐患5处,法治保障历史文化传承,为乡村振兴注入文化底蕴。

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担当有为以高质效履职办案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持续深化监检衔接机制,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4件,共同会商研判10次,决定逮捕4人、起诉4人。依法核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1件,移送监委1人。落实一体化办案机制,协办上级专案3件。参加全州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评议2件次,实战练兵提升履职办案能力。

三、聚焦急难愁盼,以检察为民增进司法温度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维护权益、增进民生福祉中做实为人民司法,让司法有温度、群众有温暖。

加强民生重点领域监督。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审查起诉2件2人,办理公益诉讼4件。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针对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超市、药店销售“三无食品”、过期药品等问题,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检查整改。对网约车、外卖餐饮、城市共享单车等新业态领域开展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监督,通过数字赋能精准监督,推动企业平台建立风险防控和监管机制。运用“外卖商家违规行为行政公益诉讼监督模型”,发现某APP上存在9户商家资质信息不全、2户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网络市场巡查经营主体1877个,有序规范网络餐饮经营秩序。运用“二次供水卫生安全公益监督模型”,发现6家二次供水企业存在公共卫生安全隐患,经调查走访制发检察建议,督促15个小区集中开展卫生检查和整改,推动构建定期水质检测、定期清洗消毒供水设施等长效监管机制,让“放心水”成为居民生活中最踏实的幸福指数,实现“办一案治一域”的效果。

保障特定群体合法权益。严惩犯罪,批捕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9人,起诉16人。依法运用民事支持起诉等职能,切实维护合法权益,与县总工会、社保等部门建立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办理农民工讨薪维权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0件,追索欠薪8.42万元。探索快递配送、外卖骑手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关于工伤保险、劳动关系等权益保障,加强对残疾人、老年人、智障人员等涉案困难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力度,救助8名被害人,发放救助金2.6万元,及时传递法治温暖。

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防治。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4人、起诉26人。支持3名未成年被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获赔5.17万元。坚持惩治也是挽救,起诉涉罪未成年人35人、附条件不起诉17人,对符合条件的31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开展社会调查61次、亲职教育58次、心理疏导59次。通过帮教挽救,7名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积极参与“利剑护蕾·清源”专项行动,聚焦宾馆、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持续强化监督检查。强化综合履职,制发《督促监护令》74份,联合县妇联举办家长学校4期,受教育家长358人,监督送专门学校矫治15人。制发检察建议2份,协同联动行政主管部门推动“六大保护”同向发力。以《法治宣传教育法》颁布施行为契机,推动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走深走实,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态势得到有效遏制。段某某附条件不起诉案获评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典型案例。

四、聚焦主责主业,以检察办案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始终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强化法律监督属性,促进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依法办理各类诉讼监督案件245件。

充分履行刑事检察监督职能。坚持惩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5件,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26人、不起诉27人。监督立案、撤案12件,纠正漏捕3人、漏诉3人,对侦查活动提出纠正意见57件次,协同公安机关开展刑事“挂案”清理10件,持续定期发出《刑事案件质量情况通报》。加大刑事审判监督力度,提出监督意见1件,提出抗诉5件。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5件次。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对监管活动提出纠正意见8件,监督收监执行社区矫正对象1人,应用“剥夺政治权利罪犯漏管监督模型”提出监督纠正意见2件,助力营造清朗选举环境。

持续加大民事检察监督力度。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5件,提出检察建议6件。李某某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申请监督案,经调查核实提请抗诉后,省高院再审获得改判,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秩序。深入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对蒋某某与李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依法进行监督,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活动,审查终本执行案件36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助力解决“执行难”。

稳步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质效。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 6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探索“检察+法院+行政”的办案模式凝聚工作合力,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杨某某冒名婚姻登记检察监督案入选全省行政检察监督典型案例。办理任某不服行政处罚非诉执行监督案,紧盯“小过重罚”的诉争焦点,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成行政和解结案。深化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31名被不起诉人,提出检察意见移送行政机关依法惩处,避免“不刑不罚”。

彰显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价值。围绕法定领域充分履职,开展预防性、协同性、回应性司法,立办公益诉讼案件18件,提出检察建议8件。开展闲置校舍、成品油税收监管等国有资产保护领域专项监督,以多元共治凝聚保护合力,9个公益受损问题通过诉前磋商整改达成实效。在督促整治闲置校舍行政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中,在县委政府、县人大的多方支持下,顺利推动一所闲置校舍理顺管理机制,优化使用效能,纳入乡村文旅战略规划。该案入选全省公益诉讼“府检联动”机制典型案例。

五、聚焦自身建设 ,以检察管理夯实发展根基

始终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深化检察改革和管理。

思想淬炼筑牢政治忠诚。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3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2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8次。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组织宣讲3次,不断提升政治能力,擦亮忠诚履职底色。

办案团队建设赋能增效。创新推出“四级评分”办案机制和全科培养机制,制定《办案团队建设及四级评分轮案制度》,统筹推进跨部门、多领域办案和一体履职实践锻炼,形成高质效办案典型经验。团队之间横向移送监督线索7条,10名年轻干警跨条线轮岗锻炼,选派1名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新入额检察官2人,培养全科检察官5人。提升数字检察辅助办案能力,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办案40件,占全部监督案件比例16.33%。参加业务素能培训、实战练兵39人次,筑强专业实干梯队。

“三个管理”激励担当有为。开展办案质效分析研判14次,院党组督办业务工作22项,检委会审议决定29件,向上级检察院请示指导案件33件。建立《关于提请检察委员会审议案件的指导意见》,强化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对检察办案的统筹把关。发挥“头雁效应”,院领导承办案件52件。落实“画像式”评价要求,建立典型案例典型经验培育制度,开展案件质量检查和评查603件,案件质量向优向好提升。

作风建设化风成俗。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刻剖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一体推进学查改和风腐同查同治,开展警示教育和违规吃喝饮酒集中整治,结合司法办案明确整改措施15项,以优良作风全面履职、担当作为。强化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记录填报重大事项32件。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邀请代表委员参加调研座谈、公开听证等活动80人次,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33件次。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检察信息481条,回应社会关切。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成绩的取得,关键在于县委和州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在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在于政府的大力支持、在于政协民主监督,也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足: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仍需走深走实;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实效性仍有差距;科学管理机制、办案质效评价仍需健全完善;检察队伍作风能力建设、全面从严治检仍存在薄弱环节。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6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全省、全州检察长会议和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会部署,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在开创宾川发展新局面进程中提供高质效法治保障。

一是以更高站位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实践。坚定筑牢政治忠诚,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履职各环节、全过程,以讲政治引领讲法治,以讲法治落实讲政治,把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有机统一起来,努力做到“三个善于”,确保检察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沿着正确方向行稳致远。

二是以更优司法质效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围绕平安宾川建设,善于通过严格执法解决现实问题,依法惩治突出违法犯罪活动,深化平安建设基层社会治理创优提质专项攻坚行动。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主动服务“世界一流水果之乡”建设,助力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加强涉农检察工作,为高原特色农业、乡村旅游等产业提供精准法治服务。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犯罪,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筑牢生态安全法治屏障,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协同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三是以更深情怀守护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加强食药、医疗、消费等民生领域司法保护力度,强化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劳动者等群体权益保障。构建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推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持续强化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衔接联动县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树牢预防性法治理念,协同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作用,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

四是以更高标准提升检察法律监督质效。加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练好刑事检察基本功。加强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力度,促进提高司法裁判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依法加强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全程监督,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加强法定领域办案,提升检察公益诉讼可诉性、规范性。深入监督纠正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推动健全“挂案”常态长效治理机制,持续深化涉民事终本执行程序监督活动,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五是以更严要求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加强班子建设和年轻干部培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加强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推进“一院一品”文化品牌创建,深化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全面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细化“三个管理”措施,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以彻底自我革命精神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认真执行本次会议决议,担当实干、崇尚荣誉、唯旗是夺,以一流的检察业绩奋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助力宾川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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